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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5年8月2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顾秀莲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非常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中国妇女发展事业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
为了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十周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外交部和联合国驻华系统将于8月29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办系列纪念活动。活动的主题是: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主要活动有: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中国妇女十年发展成就展览,“五洲你好”大型文艺演出,参观世妇会怀柔会址。届时,将有包括中国在内的80多个国家的800余名来宾出席,其中包括政府首脑、部长、非政府妇女组织领导人以及联合国官员等。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全面展示了我国十年来贯彻落实《北京行动纲领》、推进性别平等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现在,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下来十年来中国妇女的发展状况: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我国党和政府真诚恪守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从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运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目前,我国妇女发展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一、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从1995年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11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2部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修订了7部有关法律,20个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和规定。2000年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涉及到妇女保健、教育、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十年来,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批相关法律在内的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工作业务体系基本健全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的需要,1995年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把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也相应制定了地方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国家发展纲要、地方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相结合,全国性目标和地方性目标相结合,终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妇女发展目标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将妇女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各省区市,形成了以制定、实施、监测评估《纲要》和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业务体系。
三、促进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体系基本完善
1990年,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1995年开始,承担起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主要责任,成员单位由28个政府部门和5个非政府部门组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除工作机构外,在全国还成立了各类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机构和协调机构,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团体大力协同的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体系。
四、妇女的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
十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国妇女的基本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一大批优秀妇女人才进入各级权力机构。目前,有9位女性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中有25位正、副部长级女干部。省(部)级以上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9%;397个市(地、州)中,在任的女正、副市长(专员、州长)共368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一直保持在20%以上。
第二, 妇女就业规模扩大,职业结构有所改善,妇女就业比重稳步提升。2004年,全国城乡女性就业人数为3.37亿人,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44.8%,城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38%。第三产业正成为吸纳女性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并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计算机、通讯等高技术领域。在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到农业劳动力的60%以上。妇女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妇女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各类教育中妇女的比例不断增加,男女受教育的整体水平差距缩小。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女生为60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5.7%,比1995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女硕士、女博士的比例也分别达到44.2%和31.4%,比1995年分别增加13.6和15.9个百分点。
第四,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明显改善。到2004年,中国已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机构2997个。全国每年有1/3以上的65岁以下已婚妇女可以得到妇科病检查。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2004年的48.3/10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4.0岁,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第五,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各级政府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动,打击各种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丑恶现象,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和稳定的家庭关系,切实维护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
五、各级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的进步与发展
十年来,全国各级妇联组织按照章程,协助政府,独立自主的开展了许多有特色的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妇联组织动员1.2亿农村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组织发放小额信贷9.5亿多元,帮助困难的农村妇女摆脱了贫困;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帮助250万城镇下岗妇女实现了再就业;开展“妇女·家园·环境”活动,大力推进“三八绿色工程”,全国妇联被联合国环境发展署授予“全球环境500佳”称号。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募集资金9亿多元,实施“母亲水窖”、“春蕾计划”、“安康计划”、“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等公益项目,其中 “母亲水窖”工程,使西部近百万贫困人口受益;“春蕾计划”救助了150多万失辍学女童,为改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做出了贡献。各级妇联组织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黄晴宜女士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答记者问
( 2005年8月24日 )
[国际合众社记者]:距离上一次在中国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年已经过去了,我想问一下对于妇女事业进步方面大家的感受是怎样的。刚才我有幸浏览了国新办刚刚发表的白皮书,有几个问题我不能理解:一个是过高的男女出生性别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这对于推进男女平等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第二,为什么在中国的自杀个案当中,女性的自杀比例要比男性的自杀比例高,这与世界的趋势不同,在全世界的范围来看,男性自杀比例比女性高。第三,在政府领导人当中,为什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中国女性能够成为中共中央的常委,刚才在您的开场介绍当中,女领导占到10%,但女性比例在中国总人口当中占了一半。
[顾秀莲]:首先我要说,性别比正常应该是100:103至100:107之间,但我们普查之后,中国是100:119.86。主要的原因,一个是社会原因,就是中国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现象还存在。第二,中国农村生产力还比较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大家还觉得生男比生女好。针对这个现象,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提高大家的认识。第三,现在的医学技术中有一个B超,可以检查出胎儿是男性还是女性,有传统观念的人可能会选择生男孩。
从本质上来说,出生人口性别比男性比女性偏多也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同时也是女性生存权和发展权受到侵害的反映。同时,据我了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不实行计划生育也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所以我说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和我们计划生育是没有关系的。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已经采取了措施。第一个措施要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生男生女一样;第二个措施,要尽量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老有所养。第三,我们要加强执法的力度,要制止非法鉴定胎儿的性别问题。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爱女孩的行动。关心女孩上学的问题,提高她们的教育水平。我们还要求决策者、儿童工作者、家长及社会公众纠正对女童的认识,切实维护女童的权利。
总而言之,我们已经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即妇女自杀的问题。中国的妇女自杀现象大部分发生在农村地区,原因非常复杂。调查结果显示,自杀的原因主要有:有的妇女有忧郁症和其他精神障碍、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经济困难或者是有严重的身体疾病。对这个问题政府和民间都非常重视,现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措施有:第一,卫生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和精神健康教育。具体来讲,要扩大农村的服务网络,培训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广泛培训。积极开展扶贫计划,搞好小额贷款,帮助她们生产、生活致富。另外,村委会、妇委会注意帮助困难的妇女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提高她们克服悲观消极心理,增加她们的心理承受能力,防止自杀现象等。
至于你说到我们中央常委的问题,我想以后会有的。
[中央电视台记者]: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就业压力是比较大的。我想问一下,目前我国的妇女就业状况如何?妇联对推进妇女就业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接下来还有哪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措施?
[顾秀莲]: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中国整个就业的问题都是一个压力,总的来看中国妇女就业的比例是相对稳定的。我有几个数字:全国城乡女性就业人数3.37亿人,总的就业是44.8%,城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38.1%。在这里我再通报一个消息,在妇女下岗的时候,我们一共统计有1366万妇女下岗失业,现在已经解决了1182万就业、再就业了。我们妇联采取的措施,第一是争取政策。我们同政府的有关部门一起联系起来享受政府对就业的培训、教育政策,一起共同加强对妇女的培训;第二,我们制定了帮助妇女就业的规划。我们“十五”期间就定了“三个200”的目标,要培养200万下岗失业的女性,要为200万妇女提供就业指导,还要帮助200万妇女实现创业再就业。第三,加强培训。培训主要是建立国家创业示范基地,31个省区都建立了妇女再就业的信息中心。我们为下岗妇女提供信息,提供项目信贷资金指导、维权等服务。最近,我们统计了一下从1998年以来,全国各级妇联培训了580万户人次的妇女,帮助260万妇女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应该说,妇女就业的确是有压力,但是潜在的力量也很大,前途还是很美好的,因为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比过去提高了。
[彭博新闻社]:第一个问题,关于性别不平等的问题。这种男女性别出生不平等,是否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影响?关于男女之间工资平等或不平等的状况,您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信息,在世界很多国家,甚至是发达国家,女性和男性做的工作是一样,但女性得到的报酬却比男性少。在您的英文散发稿当中讲到,在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到农业劳动力的60%以上。我还读到在城市的劳动力需求是年轻的女性,刚才又说到女性占整个劳动力的60%以上,这是不是说农村的劳动力都是老年的妇女,或者说她们已经不能从事农村的劳动了?您能否解释一下。
[顾秀莲]:第一个问题,性别比例有差距以后,肯定会对经济的发展有影响。所以我们很重视这个问题,正在加以解决。因为性别的问题直接和家庭有关,而家庭的问题又直接和事业有关,所以我们非常重视。
第二,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要实行同工同酬。现在为什么也出现了有些妇女的工资比较低,主要是就业的范围不一样,在高层次工作的妇女比较少,在低层次工作的妇女比较多。在同一个工种里面还是同工同酬的。
至于你提到的农村人口转移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国家正在一个转型期,流动人口比较多,从农村流动出的男性比女性多。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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